登录
注册
En | Jp | Ru 林草网群    使用指南  添加到桌面
 
 
正文
您现在的位置 > 首页 > 摄影天地 > 艺术摄影 > 正文

峡光道语(18)— 峡魂道韵:​在日月峡的晨光里,​读懂了道德经13章的天地心

媒体:原创  作者:王丽英
专业号:王丽英 2026/4/20 9:14:46

《峡魂道韵:​在日月峡的晨光里,​读懂了第十三章的天地心》

日月峡的清晨,​总带着一种禅意。​晨雾如纱,​缠绕着山峦的脊梁,​溪水潺潺,​在嶙峋的岩石间流淌出天籁之音。​义工们早已开始劳作:​有人清扫蜿蜒的园区小路,​帚声沙沙,​如大地的心跳;​有人修剪林间的枝木,​剪落的声音,​是自然最纯粹的呼吸。​他们不言不语,​却将《道德经》第十三章的精髓,​写在了每一道晨光与暮色里。​

“宠辱若惊,​贵大患若身。​”老子之言,​如峡谷中的回声,​在义工们躬身劳作的身影中找到了答案。​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义工,​有人曾是教授,​有人曾是企业家,​有人是退休的工程师……在尘世中,​他们或许曾被“宠”或被“辱”,​但踏入日月峡的那一刻,​所有的浮名虚利皆如过眼云烟。​他们俯身清理河道时,​泥浆沾满裤脚,​却无半分嫌恶;​他们攀爬陡坡修剪枝桠时,​汗水浸透衣衫,​却无一声怨言。​得失荣辱,​在这里皆化为山间的一缕清风,​因为他们深知:​“宠为下,​得之若惊,​失之若惊”——外在的赞誉与毁誉,​不过是天地间的蜉蝣朝露,​不再仰视权贵,​也不俯视草木,​只是平视内心,​唯有守护这片山水的初心,​才是永恒的“上道”。​

当夕阳为峡谷镀上一层金边,​也映照着义工们被岁月雕刻的脸庞。​一位曾参与汶川救灾的老义工轻声讲述:​“当年在废墟中抢救生命,​如今在峡谷里栽种希望,​看似不同,​实则相通——都是将‘身’化为承载大爱的器皿。​”这正是“贵大患若身”的至高境界。​老子言:​“吾所以有大患者,​为吾有身;​及吾无身,​吾有何患?​”义工们以“无我”之姿,​将“小我”融入日月峡的青山绿水,​将个体的得失荣辱置于天地之外。​他们不再计较个人的“患”,​而是将“患”化为对众生福祉的担当——为天下老人谋归宿,​为未来子孙撑蓝天,​这份“无身”之爱,​让日月峡从荒芜变为绿洲,​让生态理念如种子般生根发芽。​

夜幕降临时,​站在观景台上眺望,​可见星辰如碎钻撒落在墨色天穹,​峡谷的轮廓在月光下愈发清晰。​一位年轻义工指着远处新栽的树苗说:​“你看,​这些树和我们一样,​不在乎是否被赞美,​只默默生长,​终将成为一片森林。​”这恰似老子所期许的“贵以身为天下,​若可寄天下;​爱以身为天下,​若可托天下”。​义工们以血肉之躯为笔,​以汗水为墨,​在日月峡书写着“以身为道”的答卷——他们不是英雄,​却以平凡之躯担起守护自然的使命;​他们没有豪言壮语,​却用三十年如一日的坚守,​让道德经的哲思在峡谷中有了生命的温度。​

行走在日月峡,​处处可见“道法自然”的印记:​那根一柱亭的石柱,​以“守中”之力撑起一片天空,​诠释着“少则得,​多则惑”的智慧;​那蜿蜒的溪流,​遇石则绕,​遇洼则蓄,​演绎着“上善若水”的谦卑与柔韧。​而义工们,​正是这方天地的“活的道家经典”——他们以行动注解《道德经》第十三章,​将“宠辱不惊”化为日常的躬身,​将“无我之大爱”融入山水的呼吸。​他们明白,​真正的“贵身”,​不是骄矜自持,​而是将自身化为承载天下之爱的容器;​真正的“无患”,​不是逃避责任,​而是以天地之心为心,​在奉献中超越小我的局限。​

当朝霞再次染红峡谷的峰顶,​义工们的身影又融入晨光之中。​他们或许不曾深研老子的典籍,​却用生命践行着“道”的真谛。​日月峡的山河不会言语,​却以年轮记录着他们的故事;​道德经的文字虽远隔千年,​却在此刻与义工们的汗水一同流淌。​原来,​最高深的哲理不在竹简之上,​而在那些将“贵以身为天下”刻入骨髓的平凡人心中。​

峡魂道韵,​相融共生。​在日月峡的晨光里,​我们终于读懂了《道德经》第十三章的天地心——原来,​大道不在云端的玄想,​而在这一锄一土、以身许山的躬身里。​

阅读 71

 

【声明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不以营利为目的,仅供学习与交流。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 

我也说两句
E-File帐号:用户名: 密码: [注册]
评论:(内容不能超过500字。)

*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!
版权声明:
1.依据《服务条款》,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,版权归发布者(即注册用户)所有;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,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无商业获利行为,无版权纠纷。
2.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,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,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。该项服务免费,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
  名称:阿酷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  联系人:李女士,QQ468780427
  网络地址:www.arkoo.com
3.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,完全遵守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。如有侵权行为,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,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。

 

 
©2001-2026 黑龙江日月峡大森林旅游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: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  查看旧版
黑ICP备202100408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