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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有“森の家”,吾有“森林人家”

媒体:森林疗养  作者:树先生
专业号:杨利 2016/4/20 6:57:39

“以良好的森林环境为背景,以较高游憩价值的景观为依托,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,融森林文化和民风民情为一体,为游客提供吃、住、娱等服务的健康休闲型旅游产品”。

您会不会以为这是“森林康养”的定义,其实这是福建省2007年推出的“森林人家”项目。目前,浙江、重庆和山东等省份也在探索加快森林人家建设。在我们看来,“森林人家”和“森林疗养”虽有质的不同,但是在同向的发展道路,两者也许只是一步之遥。“森林人家”的发展经验,值得我们借鉴。

1、规范化管理

福建省先后出台了《森林人家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森林人家建设指导意见》、《森林人家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方案》等文件。这些标准与规范的陆续出台,使“森林人家”的管理和建设能够有章可循。另外,福建省对经营进行资格审核,实行授牌经营,统一制作和发放森林人家等级标志和证书,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,对不达标的森林之家实行摘牌处理。通过规范化管理,显著提升了森林人家的经营水平。

2、品牌化运作

通常政府主导的工作,鲜有品牌化运作的。但是福建省注册了“森林人家”商标,建立“森林人家”网站,专门设计了“森林人家”LOGO,建设了一套完善的“森林人家”品牌形象识别系统。同时政府大力开展主题宣传和营销推广工作,通过专题节目和网络评选等方式,提升森林人家的知名度。现在,森林人家已经是福建乃至全国森林旅游行业响当当的品牌。

3、注重能力建设

“森林人家”经营者大部分是从林业系统出身,缺乏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知识,人员素质参差不齐。为此,福建省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各类短期培训班,邀请专家传授生态旅游、森林文化、管理和旅游服务等知识和技能,累计培训2000多人次。通过培训,增强了经营者的业务素质,提高了森林人家服务水平,有效维护了品牌形象。

关心健康,关注森林疗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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